突然停課安排

惡劣天氣應變措施

根據教育局通告,當遇有熱帶氣旋襲港、持續大雨或雷暴警告信號發出時,學校將會採取下列措施:

天氣程況

發出時間

應採取的行動

懸掛一號風球/三號風球/
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

學校照常上課

懸掛八號或以上烈風或暴風訊號/
發出紅色/黑色暴雨警告信號/
教育局宣佈停課

上午5時30分至6時前

  • 學校全日停課。
  • 未離家上學的學生應留在家中。
  • 學校將實施應急措施,確保校舍開放和有教職員照顧返抵學校的學生,並聯絡家長親自到校接回子女。
  • 在安全情況下,讓學生回家。

上午6時至8時前

  • 學生無需上課。
  • 未離家上學的學生應留在家中。
  • 學校保持校舍開放,同時安排應急措施,照顧已返抵學校的學生。
  • 如學生在上學途中獲悉停課,宜觀察雨勢、道路、斜坡或交通情況,以決定是否繼續前往學校。
  • 已返抵學校的學生應留在校內,直至情況安全才回家。
  • 家長無需急於到校接子女回家。

上午8時至10時30分前/
下午1時或以後

  • 學校繼續上課,直至正常放學時間為止;並須在安全情況下,讓學生回家。
  • 該天放學後的所有課外活動將會取消。

改掛三號風球
(除教育局宣佈停課外)

上午6時前

除非道路或其他情況仍然惡劣,否則學校應恢復上課。

改掛一號風球或除下所有風球
(除教育局宣佈停課外)

所有學校應恢復上課。

*在上課時間內須立即停課安排
如教育局因得知天氣情況可能急劇惡化或其他各種原因,透過傳播媒介宣佈 學校須立即停課時,本校會實施緊急放學措施,請家長依照所選擇之突然停課離校辦法安排子女離校
緊急放學措施:
a. 全部學生均留於課室內,由班主任照顧。
b. 學校根據「突然停課離校辦法」之資料,安排學生放學,次序如下:
i) 校車於3:05p.m.放學時接送學生到車站,沒有家長接回的學生將送返學校。
ii) 得到家長同意後,自行放學之學生在教師帶領下由正門離校。
iii) 等候家長之學生留在課室,家長在校務處等候安排接回子女。家長必須在班名單上簽署及寫上離校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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