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然停課安排
惡劣天氣應變措施
根據教育局通告,當遇有熱帶氣旋襲港、持續大雨或雷暴警告信號發出時,學校將會採取下列措施:
天氣程況 |
發出時間 |
應採取的行動 |
懸掛一號風球/三號風球/ |
學校照常上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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懸掛八號或以上烈風或暴風訊號/ |
上午5時30分至6時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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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6時至8時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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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8時至10時30分前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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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掛三號風球 |
上午6時前 |
除非道路或其他情況仍然惡劣,否則學校應恢復上課。 |
改掛一號風球或除下所有風球 |
所有學校應恢復上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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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在上課時間內須立即停課安排 如教育局因得知天氣情況可能急劇惡化或其他各種原因,透過傳播媒介宣佈 學校須立即停課時,本校會實施緊急放學措施,請家長依照所選擇之突然停課離校辦法安排子女離校。 緊急放學措施: a. 全部學生均留於課室內,由班主任照顧。 b. 學校根據「突然停課離校辦法」之資料,安排學生放學,次序如下: i) 校車於3:05p.m.放學時接送學生到車站,沒有家長接回的學生將送返學校。 ii) 得到家長同意後,自行放學之學生在教師帶領下由正門離校。 iii) 等候家長之學生留在課室,家長在校務處等候安排接回子女。家長必須在班名單上簽署及寫上離校時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