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管理委員會

官立學校管理委員會的背景

自一九九九年九月,本港所有官立學校已成立學校管理委員會(校管會),務使學校的管理工作能更具效率和成效,從而提高教育質素。

成立校管會的目的

*開放學校的管理機制予教職員、家長及社會人士參與;
*吸納各界代表加入學校管理委員會,俾能集思廣益,共同提高學校的管理質素。

校管會成員

主席:
陳慕顏女士 教育局副秘書長(五)
委員:
吳本韓博士 (獨立成員)
洪傑美女士 (獨立成員)
曾美雲女士 (獨立成員)
陳衍如女士 (家長成員)
黃   璇女士 (家長成員)
劉婉珊校長 (當然成員)
林國良主任 (教員成員)
葉向榮主任 (教員成員)
*包括主席(教育局首長級人員)、校長、2位教師、2位家長及3位社會人士。

校管會權責

*制訂學校目標及表現指標
*訂定周年計劃及預算
*試行及評估教育新措施
*委任合約僱員和外判服務
*監察學校運作及處理投訴
*財務及人事管理
*評核學校成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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